发布!北京大学2021招生简章暨报考指南
2021年高考落幕
岁月多勤勉,砥砺成今朝
寒窗苦读,终迎收获
山水迢递,静候佳音
北京大学招生章程北京大学2021招生简章暨报考指南今日发布北大就等你来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北京大学,是国家公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办法,调整学科招生计划等事宜。
第六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部招生的有关事务。
第七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北京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北京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九条 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条 北京大学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北京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北京大学依据进档的考生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三条 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北京大学在普通类统招提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北京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按照国家相关招生政策进行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第十五条 北京大学在录取提前批次的考生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不调剂。对于符合北京大学投档要求,投档分数相同且北京大学公布计划数不足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顺次进行录取,未录取考生予以退档。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能转专业,提前批次录取的非通用语种专业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第十六条 北京大学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北京大学对强基计划、保送生、非通用语种、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双学籍”飞行员、“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北京大学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条 北京大学校本部学费收费标准:理科试验班类、文科试验班类、电子信息类、生物科学专业为5300元人民币/学年,其他专业5000元人民币/学年;住宿费:750-1200元人民币/学年。
第二十一条 北京大学医学部根据本章程及医学专业的特点制定医学类专业的招生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招生章程、招生资格、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按规定公开。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资格考生信息和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北京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邮编100871)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1407
招生传真:010-62554332
电子信箱:bdzsb@pk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10-6275562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招生监督邮箱:jwbgs@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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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北大报考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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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2015-2020年各地录取分数线一览
北京大学创办于1898年戊戌变法之际
北京大学是新文化运动的中心
“五四”运动的策源地
坚守“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之精神
形成了
“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光荣传统
“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始终坚守“民主和科学”之灵魂独拔群秀,跻身一流
北京大学是中国实力最强的综合性大学
教育部实施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
北京大学被评为A+的一级学科数量为21个
评为A类的一级学科
达到学校一级学科总数的70%
均居全国高校之首
2021年,北京大学成为内地首个
22学科全部入选ESI前1%的“大满贯”高校
在全国高校学科发展中再次展现了强劲的实力
在学科建设与科研突破方面的成绩再创新高
在北大,四时景致可赏
北京大学校园前身
为明清两代的皇家园林
亭台水榭,飞阁流丹
山环水抱,步移景异
古韵与新景交汇
清雅与恢弘同辉可冶性修身,可赏游观览
纷繁景致,四时俱佳
在北大,寻觅梦想的万千可能
北京大学是国内目前学科最齐全的大学之一
设有6个学部共有11个学科门类48个本科专业门类132个本科专业
6大领域,300余门通选课
4大类,80门通识教育核心课
体系化的同时教育课程
多样化的专业教育模式
自由化的专业选择
北大坚持把人才培养
作为大学的核心使命
努力打造最好的学习和成长体验
在北大,放眼世界的无限辽远
北京大学在国际上享有盛誉
截至2020年北大已与世界近70个国家和地区近400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交流关系并与80多所研究机构签署校际交流协议每年1000余位外籍专家学者到北大传道授业
世上风云会书中日月长
教学楼与图书馆
通向科研与知识的熠耀星河
课堂内外,俱是精彩
260余个学生社团
纷繁的各类艺术演出
不出校园,便可尽享文化盛宴
岁月韶华,未名博雅
愿结局成全热爱
时光不负追求
相约今秋,北大一直在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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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编辑:隋雪纯
摄影:聂铭均、蔡思良、王修远、任翔、楚召瀚、朱成轩
视频:北京大学融媒体中心音视频部
排版:白雨琪
责编:王嗖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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